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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利益迷糊不得 国内常用车险大盘点

汽车消费网
2013-06-22

  ◎ 车辆损失险

  车辆损失险就是我们常说的车损险,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它是车辆保险中用途最广泛的险种,无论是小剐小蹭,还是损坏严重,都可以由保险公司来支付修理费用,对于维护车主的利益具有重要作用。

  责任范围

  1、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碰撞、倾覆、坠落;
  火灾、爆炸;
  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暴风、龙卷风;
  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2、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责任免除

  1、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 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二) 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三) 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四) 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五) 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六) 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
  3、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七) 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
  (八) 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

  2、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 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
  (二) 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
  (三) 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四) 自燃以及不明原因引起火灾造成的损失;自燃是指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或所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
  (五) 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六) 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七) 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八) 车辆标准配置以外,未投保的新增设备的损失;
  (九) 在淹及排气筒或进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未经必要处理而启动车辆,致使发动机损坏;
  (十) 保险车辆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漏造成的损失;
  (十一) 摩托车停放期间因翻倒造成的损失;
  (十二) 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
  (十三) 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从下列三种方式中选择确定,保险人根据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本保险合同中的新车购置价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税)的价格。
  2、 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本保险合同中的实际价值是指同类型车辆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