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众汽车(中国)销售有限公司、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和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
召回范围:
(一)大众汽车(中国)销售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9日至2015年3月12日期间生产的部分2009–2015年款进口甲壳虫、尚酷及高尔夫系列汽车,共计51806辆。
(二)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2010年3月4日至2014年11月21日期间生产的部分2010-2014年款进口奥迪A1、奥迪A3汽车,共计21042辆;
2012年12月18日至2013年2月3日期间生产的部分2013年款国产速腾、高尔夫、迈腾、大众CC及宝来系列汽车,共计1434辆。
(三)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10日至2013年3月2日期间生产的部分2012-2013年款国产途安、明锐、朗逸、昊锐和帕萨特系列汽车,共计2150辆。
召回原因: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部分车辆使用了特定供应商在一定时间内生产的变速箱机电单元上壳体,其固定蓄压器的螺纹在使用中可能开裂并引起油压下降,部分情况下造成离合器不再耦合,导致车辆失去驱动力,存在安全隐患。
解决办法:
针对此问题曾于2019年5月5日发布了《大众汽车(中国)销售有限公司、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及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汽车和部分国产汽车》的召回公告。在召回活动实施后,生产者通过对更换零件的分析,发现之前的上壳体检查方法不能完全准确识别所有可能存在缺陷的零件。为了确保准确识别全部缺陷车辆、消除安全隐患,需要对上次召回活动中所有尚未更换上壳体的车辆(其中也包括之前已经执行过召回检查,但是未更换上壳体的车辆),重新采用全新方法检查变速箱机电单元上壳体,如果确认为所涉及供应商提供的零件,则免费更换改进后的上壳体维修套件,以消除安全隐患。
另外,因第一次召回时生产者系统数据统计偏差,大众汽车(中国)销售有限公司扩大召回2004辆车,也包括在上述召回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