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产业政策 > 正文

最高奖励3600万 2018年江西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励办法出炉

汽车之家
2018-06-14

  编译/汽车之家 才丽媛

  近日,江西省政府制定并公布了《2018年江西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励办法的通知》,列举了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明确奖励措施,奖励类型包括: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销售达标奖励、“三电”系统配套奖励(生产企业为注册地在江西省境内)。其中,新能源乘用车按销售数量奖励1000万-3600万元不等,新能源客车按销售数量奖励500万-1500万元,新能源专用车按销售数量最高奖励400-900万元。具体标准如下:

  此外,“三电”系统生产企业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完成配套的,年配套销售额超过(含)1.5亿元,奖励200万元;年配套销售额超过(含)5亿元,奖励500万元。

  而新能源生产企业采购了省内企业生产的“三电”系统,年采购额超过(含)1.5亿元,奖励200万元;年采购额超过(含)5亿元,奖励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