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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报新能源补贴 四部委启动清算工作

汽车消费网
2018-04-21

  4月19日,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开展2017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以下简称“申报通知”),对2017年度、2016年度、2015年度的新能源汽车补贴进行清算。

  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补助对象是消费者,车企在销售新能源汽车产品时按照扣减补助后的价格与消费者进行结算,中央财政按程序将企业垫付的补贴再拨付给生产企业。根据申报通知规定,车企注册所在地的新能源汽车主管部门先审查核实材料,公示无异后逐级报到省主管部门,经省级主管部门财务审核、资料审核和重点抽查后,于2018年5月10日前把申报材料提交至工信部装备工业司、财政部经济建设司等。从该通知4月19日发布当天起算,还有13个工作日来完成相关的申报流程,时间较为紧迫。逾期未报或者报送内容补符合要求的,将延后清算。

  ● 分年度执行不同标准

  申请2017年度(行驶证注册日期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补贴的车企,需要提供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清算申请报告,包括车辆销售发票、注册登记信息、产品技术参数、运行情况以及零部件采购发票等。此外,补贴车辆必须安装车载终端等远程监控设备,并将运行数据上传至新能源汽车国家监管平台。

  对于2015年度、2016年度销售上牌,但还没获得财政补贴的车辆,分别按照2015年、2016年的补贴清算工作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运营车辆原则上也要安装车载终端等远程监控设备,并按国家要求上传运行数据。

  ● 行驶里程按2万公里标准

  国家补贴政策从2016年起对新能源汽车提出了运营里程要求,只要不是私人购买和作业类专用车,累计行驶里程必须达到3万公里以后才能申请补贴。业内普遍反映,最终,2018年出台的补贴政策将运营里程要求降低到了2万公里,免里程要求的范围也扩大到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民航机场场内等车辆。

  本次发布的申报规则也是按2018年的标准来,相关新能源车辆的累计行驶里程达到2万公里即可申报补贴。

  ● 重点核查严防骗补

  根据申报通知的规定,补贴申报材料由各地城市的新能源主管部门提报给中央相关部委,地方政府首先要对这些申报情况严格审核把关。工信部等部门还将组织对各地资金申请报告进行核查,并对企业的实际推广情况进行重点核查和现场抽查。如果发现有篡改运营里程数据、车辆长期空载行驶等弄虚作假申报补贴的情况,将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