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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八条”限期已过 仅两省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

新华网
2016-06-17

  6月15日,是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征集各地落实“国八条”政策执行情况的截止日期。各省市汽车、二手车流通协(商)会本应在今日之前,将各地方政府部门为落实“国八条”颁布的相关文件上报,但截至记者发稿时为止,上报者寥寥。

  用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工作人员的话来讲,“很少”。经《法制日报》记者追问,“很少”的确切数字是:真正为落实“国八条”政策出台文件取消二手车限制迁入(简称限迁)政策的省份,只有贵州、四川两省,城市则为伊犁、兰州、大连、抚顺、葫芦岛5个城市。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正寄望于近日发布的《商务部等11部门办公厅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通知》,在这份文件之后,“取消限迁应该会有很大进展。”这位工作人员说。

  5月底前应予取消

  “国八条”是指今年3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要求,各地人民政府不得制定实施限制二手车迁入的政策,国家鼓励淘汰和要求淘汰的相关车辆及国家明确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已经实施限制二手车迁入政策的地方,要在2016年5月底之前予以取消。

  根据这份文件,国家明确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包括京津冀(北京、天津、河北),长三角(上海、江苏、浙江),珠三角(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肇庆、惠州、东莞、中山等9个城市)。

  这意味着,全国尚有近200多个实施了二手车限迁的城市,需要在6月到来之前明确解除限迁。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年底,全国约有95%的地级以上城市,依据排放标准出台了二手车限迁政策,其中12个城市要求国五排放标准,国四标准以上261个城市,国三标准以上51个城市,国二标准以上3个城市。

  如今,大限已过,按时完成任务的城市,却屈指可数。新疆伊犁率先发布文件称,自5月5日起将不再对转籍车辆进行国标限制。

  5月21日,兰州明确,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和安全标准,在环保定期检验有效期和年检有效期内的二手车均可在兰州市办理迁入手续。

  6月1日,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官方微信发布消息称,辽宁葫芦岛也宣布取消二手车限迁。

  6月2日,大连、抚顺等也宣布取消二手车限迁。贵州省也在当日成为我国第一个以“省”为单位取消限迁的省市。根据贵州省环保厅、贵州省公安厅发布的文件,自2016年6月1日起,除“黄标车”外,在环保定期检验有效期和年检有效期内的二手车均可办理迁入手续。贵州省原有的国四标准限迁政策即日起正式废除。

  6月8日,《四川省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实施方案》出台,要求保证符合排放标准的二手车自由流通。省外、省内二手车跨区域流通,申请转入登记的机动车,对于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和安全标准,在环保定期检验有效期和年检有效期内的二手车均可办理迁入手续。

  近日,江西省、安徽省也传出将出台取消限迁规定的消息,但迄今尚未见正式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