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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国标发布17年未修订 在售车几乎全“超标”

新京报
2016-04-13

  4月11日,北京10条道路禁止电动自行车行驶的首日,在北京工作的普通白领闫红,上班路上花的时间比以往长了16分钟。从红桥附近的家到位于南三环中路的单位,闫红本来可以“直线”到达,但因为蒲黄榆路禁止电动自行车行驶,她绕道方庄。
  近日,北京、深圳等地对电动车的禁行、限行措施,引发了人们对电动自行车出行的再次关注。新京报记者发现,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还是17年前发布的,标准包括时速不超过20公里,重量不超过40公斤等。十多年来,随着消费者需求的转变,电动自行车生产技术升级改造,目前市场上几乎已找不到“国标车”。


  1999年首部电动自行车国标发布
  北京交警老孔记得,1998年,电动自行车在北京的街头还算是“新鲜物”,“看不到几辆电动车”。
  绿源集团可以算是国内第一批生产电动自行车的企业。“当时电动自行车属于无标准、无市场认可的阶段。”中国自行车协会副理事长、绿源集团董事长倪捷说,新产物萌芽阶段,就对国家标准有着强烈的渴望。
  1998年7月,绿源参与了电动自行车“国标”的制定。当时参与讨论的企业一致赞成“时速不超过20公里,重量不超过40公斤”这两个标准,“这个标准就够了,因为当时对电动自行车的定位就是替代自行车”。
  1999年5月28日,国内第一部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发布实施,这个“GB”开头的国标,被行业内认为是确立了电动车合法地位的标志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