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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消费税再调 财政增收入或超千亿元

第一财经日报
2014-12-15

  半个月内,成品油消费税税额两次上调,此举将使新增税收收入超千亿元。这笔收入将被用于治理环境污染、促进节约能源、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

  12月12日,财政部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12元/升提高到1.4元/升。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0.94元/升提高到1.1元/升。航空煤油继续暂缓征收。

  就在11月底,财政部近些年首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将汽油等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元/升提高到1.12元/升,柴油等消费税由0.8元/升提高到0.94元/升。而此次为第二次上调成品油消费税。

  如果算上两次上调税额,汽油的消费税上调幅度达40%,柴油上调幅度约为37.5%。

  官方并未披露两次上调成品油消费税税额带来的新增财政收入,不过根据国家统计局披露的中国汽油、柴油和燃料油消费量(2012年分别约为8141万吨、16966万吨和3683万吨)换算此次税额提高金额,《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测算出上述三个油品消费税税额提高后,一年将新增税收超1000亿元。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的说法肯定了本报记者的测算,他表示,此次成品油消费税额上调大概会带来超千亿元的税收。

  胡怡建称,国际油价下跌其实对财政收入冲击很大,比如中石油和中石化的增值税等税收和石油特别收益金降幅很大。当然,油价下跌使得使用油的单位成本下降,利润有所上升,所得税会流转过去一部分,这就是税收和利润的产业转移,比如原来“两桶油”的部分利润和税收转移到其他产业去。但是针对油企征收的特别收益金会因为油价下跌而少收很多。

  胡怡建认为,成品油消费税提高带来的增收还弥补不了油价下跌带来的财政减收。

  今年以来,财政收入增速下滑明显,前11个月的全国税收收入增幅仅为同比增长7.5%。

  “今年财政收入增长速度急剧下滑,这在历史上没有过。比如反映实体经济的增值税以前有10%以上的增长,现在只有2%,而营业税还下滑了。今年金融业利润增幅较高,印花税也因为股市成交量加大而大幅增长,其他税种表现一般。”胡怡建说。

  受此次消费税上调影响,根据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国家发改委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70元和400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13元和0.34元,调价执行时间为12月12日24时。

  为何年内两次上调成品油消费税?

  财政部表示,我国的消费税不是普遍征收的,仅对部分具有高耗能、高污染、高消费等特点的消费品征收。对成品油征收消费税,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抑制对能源的过度消费,是国际上比较普遍采用的做法。

  为进一步加强消费税在治理大气污染、促进节能减排方面的调控力度,合理引导消费需求,再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是必要的。这次政策调整,仍选择油价下行时实施,不仅没有因提税导致油价上涨,还实现了提税与降价同步,兼顾了宏观调控需要和社会承受能力。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刘尚希表示,提税对外释放出中国借助强化消费税杠杆作用,实行更强硬节能减排政策的信号。

  今后成品油消费税还会再提高吗?

  财政部称,成品油消费税的总体负担水平,需要综合考虑经济运行态势、环境资源状况、节能减排要求、收入分配调控需要等多项因素。今后,我们将结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需要和国际市场油价变化,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统筹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刘尚希认为,目前没有形成成品油消费税和油价挂钩机制的迹象,两次提税主要还是出于减少燃油消费的考虑。“消费税率会不会再次调整不好说,取决于环境的改善”。